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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人: |
徐 |
| 发表时间: |
2009-10-21 13:13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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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 题: |
房地产利息支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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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内容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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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教授:
您好!
向您咨询与确认以下几个房地产利息支出问题:
一、 关联利息所得税前列支标准(财税(2008)121)
1、 不高于注册资本的2倍关联借款的利息,且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息,有税局代开的发票 ;
2、 如企业与关联方B所得税率哦25%,是不是不受2:1的限制,只要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息,有税局代开的发票 ,就可全额税前列支。
二、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利息支出的规定
(一) 利息支出单独列支计算扣除项目
1、 是不是一定要有金融机构证明;
2、 是不是没有上限规定,也没有关联借款2:1的规定;
3、 是不是一定要有发票(银行发票或税局代开发票)
4、跨年度利息支出可以作为扣除项目吗?(当年列支以前未计提利息)
(二)利息支出与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10%扣除
1、需要金融机构证明吗?需发票吗?
2、有关联借款2:1的规定吗?
3、跨年度利息有影响吗?
4、有其他要注意的事项吗?
三、 A房地产收入5亿,土地成本1.2亿,开发成本2.3亿,利息支出1300万(其中关联借款6000万2年利息600万,银行贷款利息700万),其他开发费用1750万,该如何规划企业的利息支出。(不需考虑关联方所得税)
能在周内给我答复吗?非常感谢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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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房地产利息支出 ( 2009-10-23 8:58:35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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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教授:
您好!
向您咨询与确认以下几个房地产利息支出问题:
一、 关联利息所得税前列支标准(财税(2008)121)
1、 不高于注册资本的2倍关联借款的利息,且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息,有税局代开的发票 ;
2、 如企业与关联方B所得税率哦25%,是不是不受2:1的限制,只要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息,有税局代开的发票 ,就可全额税前列支。
:是的。参见国税发[2009]2号文件第九章。
二、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利息支出的规定
(一) 利息支出单独列支计算扣除项目
1、 是不是一定要有金融机构证明;
:是的。
2、 是不是没有上限规定,也没有关联借款2:1的规定;
:是的。
3、 是不是一定要有发票(银行发票或税局代开发票)
:是的。
4、跨年度利息支出可以作为扣除项目吗?(当年列支以前未计提利息)
:可以。
(二)利息支出与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10%扣除
1、需要金融机构证明吗?需发票吗?
:不需要
2、有关联借款2:1的规定吗?
:无
3、跨年度利息有影响吗?
:无
4、有其他要注意的事项吗?
:无。
三、 A房地产收入5亿,土地成本1.2亿,开发成本2.3亿,利息支出1300万(其中关联借款6000万2年利息600万,银行贷款利息700万),其他开发费用1750万,该如何规划企业的利息支出。(不需考虑关联方所得税)
:因为利息支出很难与清算对象准确核算,因此实际操作中都是按照土地成本与建造成本之和*10%计算三项费用扣除金额。需要注意的是,根据国税函[1995]110号文件规定,建造成本是不含利息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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